【行业动态】广东已“拉黑”34家药企、212家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5-08-04 10:00:21
广东省卫计委日前公布第五批药品交易未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机构的处罚名单,其中一家药企、7家医疗机构被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并且取消该制药企业全部品规两年内在我省的挂牌交易资格。据了解,广东共将212家医疗机构、13家生产企业、21家配送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在我省201501轮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竞价交易中,部分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行为,违反《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省药品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省药品交易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研究,现依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四项和《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违规机构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未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医疗机构(见附件1)
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请各有关地市级卫生计生局(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或会同任免机关)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纠正,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于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对医疗机构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诫勉谈话登记表》报告我委。
二、对未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生产企业(见附件2)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并取消该生产企业全部品规两年内在我省的挂牌交易资格。以上处理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处理中涉及的已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成交品种,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附件:
1、第五批未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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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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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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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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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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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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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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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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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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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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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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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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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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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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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合水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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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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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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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平山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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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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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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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鱼坝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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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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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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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乾塘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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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批未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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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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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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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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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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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龙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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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截止至8月3日,广东省卫计委共发布五批“黑名单”,将212家医疗机构、13家生产企业、21家配送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其中:第一批,“拉黑”132家医疗机构、6家生产企业、9家配送企业;第二批,“拉黑”12家医疗机构、3家生产企业;第三批,“拉黑”14家医疗机构;第四批,“拉黑”家47家医疗机构、3家生产企业、12家配送企业;此外,前四批均为基本药物交易中未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机构。
据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是由广东省药监局、卫计委、物价局于2014年2月12日联合发布的,并于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此办法附带了3个配套文件: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交易议价的管理细则、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申(投)诉的处理办法。
《管理办法》中明确被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交易品种,两年后由交易机构主动告知,可重新报名参与挂牌交易。
医药观察家 201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