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受卫计委委托,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的通告》。BY编辑自中华医学会官网统计示范药品目录发现,儿童药品40种63个规格,其中5个品种不限规格;妇科用药20个品种30个规格;急救药品48种76个规格,其中10个品种不限规格;药品种类总计108个。
据业内人士表示,这108种不能完全满足临床需求,各地即将按照遴选原则对这三类直接挂网药品目录进行增补。
在上述通告中列出的遴选原则中,“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被明确列在三份文件的第一条;这也将进一步放大医疗机构在“报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和采购计划”中的主导作用,改变以往企业申报什么各省招什么的做法,成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文)落地过程的最大看点。
按照7号文要求:“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上述药品的具体范围由各省区市确定)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遴选原则将优先选择以下产品: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和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药品。
(二)中国药典、国家处方集收载的药品。
(三)纳入国家临床路径、重大疾病保障、重大药物创新、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
(四)纳入常见疾病临床治疗指南(共识)或诊疗规范的药品。
(五)临床必需但供应短缺的药品。
(六)说明书中有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仅儿童药)
(七)不需要特殊条件储存、方便临床使用的药品。(妇科药除外)
此外,遴选原则指出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金额大的药品重点论证,坚持公平、公正、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