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卫计委宣布启动DRG收付费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7-09-12 02:37:36

昨日(21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宣布启动DRG收付费改革试点———这一消息曾于2017年6月2日在国家卫计委网站挂出,此番再度强调,市场分析认为,意在向市场释放DRGs改革的进一步信息。

根据昨日卫计委公开的信息,当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ystem,DRGs)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会上要求,DRG收付费改革试点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试点地区所在省份要大力支持试点地区工作,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根据国家试点要求开展试点工作。他指出,国内外经验证明,收付费方式改革是促进三医联动改革的有效抓手。

公开资料显示,本次试点采取的是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3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试点,其中广东省深圳市、福建省三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是三个试点城市,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三家医院是试点医院。

2018年底,三个试点将会做出初步评价,试点有望在2019年扩大到50个城市,2020年扩大到100个城市。

此前,广东省深圳市、福建省三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已分别明确了多家医疗机构参与试点,另外福建省确定了3家省级医疗机构参加试点,形成了DRG收付费改革“三+3”试点格局。

早先的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市将9所公立医院确定为DRGs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其中1-2家将于今年年底前率先启动这项改革。

据深圳市卫计委介绍,2016年5月,深圳市卫计委、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部门就联合设立了深圳协作组,开展病案大分享文库数据标准化、格式化、信息化,以及病案数据的分组和分析等基础工作。

在此次获得国家试点城市之前,深圳就开始尝试手术打包收费模式。

公开报道显示,福建三明则从2016年开始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当地医保部门确定了609个病组,比如阑尾炎这项疾病,就被分为“具有复合诊断的阑尾切除术,伴有一般并发症或伴随症”等四个种类。医保部门按照定额标准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医院能通过改进管理或精简流程节省费用,省下的费用可归入医院的医务性收入。

事实上,近年来,DRG已经在监管层形成了共识。

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这份由发改委会同卫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的通知,宣布在2011年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对32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并公布了白血病、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糖尿病等病种目录,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


2017-06-22赛柏蓝(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