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广西南宁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尹力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加快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对所有上市的药品全面实施电子监管,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全程的质量可控制、可追溯。
“从中国国内药品安全环境看,一些医药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还不够规范,一些企业和个人非法生产药品或者是故意制造假劣药品。”尹力表示,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现象也明显增多,这些问题不但扰乱着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也增加了公众安全用药的风险。
据了解,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后,可以实现对不良药物的追溯、药品流量的统计并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消费者还可通过网上查询电子码知晓药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相关信息。此外,经销期限提醒、过期药品止销等功能也有望在未来实现。
按照《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中国将建设药品电子监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该中心覆盖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和消费者的药品流通数据中心,药品召回和应急调配数据中心,支撑药品电子监管数据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的数据分析中心,数据交换和共享中心。
中国从2006年开始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目前已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疫苗、基本药物全品种纳入电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