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震撼!国家决定在270个城市分级诊疗

发布时间:2016-09-01 09:44:54

分级诊疗,以往在医药人眼中,也只是个无关痛痒的事。但万万没想到是,国家正式发力了,在排山倒海之势同步在266个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推行分级诊疗!

要知道,全国也就334个地级市,加上直辖市也就338个,分级诊疗的城市就达到了79.88%!

在分级诊疗大“排场”快速来袭之际,未来病人到哪看病、到哪取药、医保如何适配、医药营销产生怎样适应变化等,都将是药企十分关注的话题。

新闻是这样的:

8月1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在《通知》中,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在试点城市,卫计委要求做的重点工作:分别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科学实施急慢分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共6项。

新型医联体集团化运营,或将独立采购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探索组件医疗联合体”项目中,国家卫计委对医联体的组建有了比较明确的指导。鼓励就近、避免跨省;医联体内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鼓励城市建立资产整合型医联体。

对于“资产整合型医联体的建立”,曾有安徽等地在省标基础上,鼓励医院或医联体与药企进行带量采购,相信以后这种现象会越来越普遍。

业内有观察家认为,“这意味着医联体不再是个松散的组织,而是分工明确、架构清晰、集团化运营。对外医联体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内部大小医院根据诊疗定位的不同,用药统一管理。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分流井然有序顺畅,正好符合国家卫计委对分级诊疗的要求。”

对于这种判断,笔者认为,在当前政策对分级诊疗的力推下,医联体以集团化独立运营,越来越显示出其必然性。如何应对医联体的带量采购谈判,或许是药企不久之后就要面对的事情。

医联体有多少?以北京为例,已经成了48个医联体,并且力争建成50个右。六城区每区至少建设2个 远郊区县每个区县至少建立1个。其他各省份组建的医联体,据粗略估算超过1000个应该没什么问题。

随着卫计委试点城市名单的公布,医联体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另外,以核心医院为龙头组建的“资产整合性”医联体恐怕会很快出现。

这或许也是好事,对药企来说,和医联体谈判进院可以获得更稳定的销量;但是,在当前集采砍价的形势下,药企也有可能又一次陷入被动。

在分级诊疗大势下,药企应该做点什么?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秘书长韦绍锋认为,首先认识到,未来城市社区市场、县级医疗市场将是患者云集之处。

其次是重视城市社区医疗市场、县域医疗市场。

第三是探索并构建开发、维护城市社区及县域医疗市场的有效营销方式。虽然这两个市场相对分散,但互联网应用已经成熟,交通相对便利,药企可通过线下或线上举行学术推广等合规化营销方式,布局市场。

第四最重要,就是要先中标、进入城乡并轨后的医保目录,以价换量,先活下来,再图更大的发展。

从“数字”看分级诊疗

早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布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该文件提出,到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2、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3、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4、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5、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市、区);

6、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全部

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8、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9、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1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赛柏蓝  201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