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徐景和:《药品管理法》修订进入关键阶段

发布时间:2016-11-30 02:15:14

“《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2001年修订距今也有10余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该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在第28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处于药品监管改革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已经进入了关键阶段,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向社会征求意见。”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在企业监管方面,制药企业也有期待:新法可以改革监管方式,减轻企业的负担,在简政放权的大方针下,实现高效的监管。

徐景和坦言:“现行《药品管理法》对于企业的主体责任,规定得比较原则。修订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将围绕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来进一步细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在简政放权的大方针下,新法会取消GLP、GSP、GMP、GCP的认证。徐景和强调:“从国际社会来看,药物监管大体经过3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资质管理,主要注重行政许可;第二阶段主要是体系管理,主要是重视过程控制;第三个阶段主要是能力管理,主要重视企业的管理能力。《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要有利于风险的全面防控、责任的全面落实、体系的全面推进和能力的全面提升。”

对医药电商很关注

从去年以来,医药电子商务都备受关注,尤其是处方药网售的解禁,一直备受行业期待,而天猫医药馆OTC的下架,也让业内对于医药电商的前景感到担忧。

对于医药电商,徐景和透露:“在《药品管理法》修订的过程中,我对于医药电商的飞速发展也很关注,这几年,互联网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药品交易,使得我有一些新的思考,业内也反馈了很多意见,在新法中,我们愿意听取不同的意见。”

“两票制”也是本次大会与会代表重点关注的话题。徐景和表示:“对于药品流通,我也有新的认识,在药品流通的过程中,配送和分销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引起了我的思考。配送和分销是完全不同的业态,配送是只提供运输服务,赚取劳务费;而分销是直接经销药品。随着‘两票制’的推行,药品流通方式会发生一些变革,修法也将予以关注。”

2016-11-25 米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