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广东正式公布两票制方案,深圳GPO或有更长过渡期

发布时间:2018-02-06 04:44:56

 

12日,广东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等官网上同时挂出该省8部门联合发文的两票制实施方案,此前坊间流传出来的广东两票制实施文件得以坐实。

 

与之前流传的文件完全一致,广东两票制与2017122日实施,有效期3年,过渡期6个月。重要条款如下:

 

视同生产企业的几种特别情况:

 

1、【集团内商业公司】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本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视同药品生产企业。(注:未注明持股比例)

 

2、【MAH两种委托方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如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委托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其药品的生产企业代为销售药品;或仅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另委托1家药品流通企业代为销售药品,且委托生产企业与药品上市许可人及受委托药品流通企业之间没有发生购销行为的,此受委托的企业(全国仅限1家企业)视为药品生产企业。

 

(注:MAH两种委托方式:委托厂家、委托流通企业,后一种委托关系如何不发生购销业务?待解!另,MAH视同为生产企业的情况在申报及公布要求中未体现,那么这种情况如何进行合理界定?不需要公示程序?)

 

3、【进口总代理】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视同药品生产企业(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 

 

此外,对于业界比较关心的深圳GPO如何实现两票制?

 

有消息人士透露,此问题专门在11月进行过内部商讨,省里的意见是深圳GPO开票问题属于改革探索工作与落实国家两票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考虑全药网有更长的过渡期,「必要时可专门向国家卫计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鼓励深圳GPO平台逐步实现两票制乃至一票制。

 

2018-01-02 医药云端工作室